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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8 17:33文章来源: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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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单位预算

    

一、职能简介

一是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是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是指导督促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是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是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是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是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是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是领导市直机关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是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工作培训。

十三是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组织系列集中宣讲,开展青年党员学习交流会、基层理论宣讲比赛、“我们的新征程”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精神贯彻到市直机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大力实施“五市战略”中走在前列。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绵阳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全力办好“四川省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暨川渝机关党建论坛”,深化“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组织政务能力专题培训,深化科技城人才联谊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双报到”工作。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和完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广泛开展“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专题辅导等活动,办好市直机关党员学习大讲堂,督促市直机关全履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督促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用“学习强国”平台及省、市学习平台。推动宣传工作提档升级。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适时组织机关文体比赛,推动机关党建有形化建设。加强机关党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写作等政务能力培训,办好用好“绵阳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强化对外宣传交流,扩大绵阳机关党建影响力。

三是严密组织体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实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提质增效年”,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绩效管理,选树一批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前置把关,开展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完善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实绩档案。实施优秀党办主任“蹲苗计划”,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举办专职党务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优秀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常态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围绕“五市战略”,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十佳”工作案例评选,指导机关党组织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机关党建品牌,打造一批有内涵、接地气、能推广的党组织活动示范阵地。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整治乱发钱物、违规吃喝和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两清”行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丰富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集中审理制度优势,通过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等方式,把集中审理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抓好《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强化纪检监察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机关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查办案件等协同指导机制,持续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机制。

五是聚焦党建责任,形成大抓落实格局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认真履行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责,以深入推进片区联系为抓手,深化“三级六岗”责任清单落实,推动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加强对县(市、区)直工委工作联系指导,适时召开市、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下“一盘棋”推动机关党建质量整体提升。务实开展党建督查和考核工作。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顶层设计,细化机关党建督查具体办法。对2022年度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围绕落实市委市府决策部署、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等方面开展2023年度党建调研督查。严格落实基层党建绩效管理要求,完善日常督导、专项督查、述职评议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党建考核评价体系,考准考实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倒逼机关党建质量提升,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单位预算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中共绵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548.53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收入预算548.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5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支出预算54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3万元,占83.77%;项目支出89万元,占16.23%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5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64万元,占77.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万元,11.94%;卫生健康支出20.96万元,3.82%;住房保障支出36.41万元,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9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绵阳机关党建宣传、党务干部培训、党建督查、庆“七一”专项活动、“双报到”工作、市直机关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党建理论研讨、机关驻村帮扶、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关心关爱机关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1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3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市州机关工委及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72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市直机关工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8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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