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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21:30文章来源: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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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城人才计划”是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重大人才工程,根据《绵阳市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十条政策措施(暂行)》(绵委人才组〔2022〕2号),现就开展2022年科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服务科技创新先行区建设,引进和支持一批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的高层次两用技术创业团队,推动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团队创业领域紧扣绵阳融合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为主攻方向。分为申报时未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和申报时已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

1)申报时未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团队、在绵中央或省属单位转化两用技术成果团队,以及其他拟到绵阳创办企业的团队等。

①申报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Ⅰ.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特聘专家、顾问等)、且将全职在绵阳创业,带头人具有相关单位工作经历;

Ⅱ.转化成果(技术)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专利技术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项目风险管控良好、环评达标,与绵阳重点产业或产业链匹配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②经评估入选后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Ⅰ.在绵阳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实到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Ⅱ.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51%,其中带头人(自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申报时已在绵阳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已入选过“科技城人才计划”的不受此限制);

②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不含特聘专家、顾问等)、且全职在绵阳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30%;

③创办企业为绵阳市融合企业,其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年均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2021年度末的营业收入已达到1000万元以上,人才队伍发展情况、税收、利润等综合指标较好;

④创办企业获得过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资助、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

2.优先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或多个的,可优先纳入:

1)产业园区引进的人才团队;

2)“云上大学城”“云上科技城”引进的人才团队;

3)在绵国防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项目人才团队;

4)“独角兽”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上市培育企业,以及重大招商引资企业等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5)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

6)创办企业希望获得政府相关股权投资基金投资;

7)团队带头人入选国、省以及同等层次人才计划。

三、申报范围

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团队(公司),绵阳科技城包括以下区域:

1.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

2.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

3.科学新城、空气动力新城、航空新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游仙高新区、江油高新区、安州工业园、三台工业园、北川经开区、梓潼经开区、盐亭经开区。

四、支持政策

综合运用资金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对每个入选团队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支持,向团队带头人发放“科技城人才卡”。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六、申报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相关填写说明见申报书相应表格内斜体字,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见申报书附件清单)。申报书电子版请到绵阳组工网(http://zzb.my.gov.cn/)“重要通知”栏,或“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

七、申报方式

申报团队(公司)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含须准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属地组织部门。本着人才少跑路原则,请先报送电子版,初核合格后,再报送纸质版(装订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请用A4纸胶印于一体,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分别装订,一式10份)涉密资料要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有困难的,实行容缺受理,由申报团队(公司)提供相关承诺书,待实地考察环节一并查验。

八、工作要求

1.申报工作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市经信局负责,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按照属地原则,会同本级工信、科技、人社、经合、金融等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对接,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公司)踊跃申报。其中,经合部门(含“双招双引”工作站)加大与拟投资落地项目洽谈,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金融部门动员驻地金融机构广泛宣传。

2.申报代办服务。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负责提供申报代办服务,对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初核,接件即核,对申报项目类别不准确、申报书填报不规范等情况要及时反馈申报人,如有相关存疑事项要及时请示市经信局。申报截止后,由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于10月17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

3.申报材料初审。由市经信局负责,严格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18〕26号)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初审结果由市经信局党组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含初审总体情况和初审情况明细表,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同时报送通过初审的申报书(各1份)

4.有关要求。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18〕12号)规定,凡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本次及今后申报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诉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16-253571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附件:1.科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书(申报时未在绵阳注册企业)

          2.科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书(申报时已在绵阳注册企业)

          3.技城人才计划“聚变计划”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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