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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七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3-06-0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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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是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借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扎实推动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奋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当前,“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已转入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我们要把推进灾区恢复重建作为全省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重灾区的首要任务,统筹科学重建、跨越发展。抓好灾区恢复重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科学重建原则,强化科学规划引领,突出防治次生地质灾害,加快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和生态重建,把芦山地震灾区加快建设成为生活更富裕、生态更优美、生产更现代、城乡更协调、社会更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以人为本是核心。把群众安顿好是重建的基础。要把安民贯穿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全过程,扎实做好过渡性安置,切实保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要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优先恢复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尊重自然、尊重规律是前提。要根据地震的特点和灾区的实际,充分考虑灾区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突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建理念,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遵循自然规律和发展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在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合理防治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城乡、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布局。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统筹兼顾、科学重建是路径。要充分借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综合考虑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把恢复重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调结构转方式、统筹城乡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为灾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创新思路和方法,构建科学有效的灾后恢复重建体制机制,用好用活重建政策,把国家支持、社会援助和生产自救结合起来,又好又快推进灾区全面振兴、跨越提升,努力实现全会确定的“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恢复重建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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