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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贫困村第一书记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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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骨干企业党委(党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部:

按照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相关规定,每年底要对第一书记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为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现就做好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2017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五项职责”,完善考核指标。贫困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工作由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抽调业务骨干并会同派出单位组建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要紧紧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发展集体经济“五项职责”,对标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第一书记年度工作实绩,防止简单以脱贫成效代替加强基层党建、联系服务群众、完善基层治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要注重区分片区外和片区内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已退出贫困村和未退出贫困村等情况,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科学性、针对性。

二、规范考核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从2018年1月开始,到2018年2月底前结束,原则上按照“述职测评”“综合研判”“确定等次”等步骤进行。第一书记要撰写述职报告向村党组织述职,并接受党员群众代表满意度评价。考核工作组要在全面考准第一书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日常考核、专项督查、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对比印证、立体分析,形成年度考核初步意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根据述职测评和综合研判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按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考核等次确定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在第一书记所驻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派出单位通报。

三、落实从严要求,强化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装入第一书记个人档案,作为宣传表彰、提拔使用、调整撤换、期满考核、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考核等级确定为“优秀”的,纳入各级宣传表彰推荐范围,在提拔任用、晋升职级、交流重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遴选公务员、申报专家称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的,要坚决“召回”调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门对其诫勉谈话,派出单位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各地要注重在年度考核中发现、掌握一批先进典型。

四、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举措部署,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突出实绩导向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工作。要少看软件资料、信息简报、汇报材料,多听党员群众意见、多到实地查验成绩,防止简单以材料定功过、以汇报评优劣。要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动真碰硬,杜绝一团和气、讲人情打招呼,确保考核工作群众公认、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在一个市(州)范围内,年度考核的基本要求、基本方法、基本程序原则上要大体一致。各地要对考核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专项材料和《全省贫困村第一书记2017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18年3月9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附件:全省贫困村第一书记2017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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