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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突出“四个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16-07-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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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刘云山同志来川调研时提出“希望四川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全国前头”的重要指示要求,注重分类谋划、分类聚焦、分类定标、分类施策,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分类谋划制定实施方案。省委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抓谋划抓部署,做到抓早抓快、先学先行。省委常委会先后2次专门研究四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迅速召开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实现省市县乡同步启动。省委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要层层示范、层层带动的要求,制发《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给全省树立标杆、作出表率。省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全省“1+N”学习教育方案(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党政机关、农村、城镇社区、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窗口服务单位、民族地区等重点行业领域8个指导意见),分领域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化动员部署,确保学习教育的分类指导精准化具体化。

    分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省委深刻领会学习教育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要求,在把握共性问题和普遍性要求基础上,分别结合实际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党政机关突出走在前头、作出表率,重点落实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作风不正等问题。农村突出服务脱贫攻坚开展“红色先锋”示范行动和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作,着力解决党员意识弱化、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城镇社区突出服务群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示范行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不力、遵守纪律不够、作风形象不正、组织管理松散等问题。国有企业突出构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制度,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党员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学校突出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解决党员思想意识不纯、师风师德不正、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突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开展“与党同心、与员工贴心、与组织连心,推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活动,着力解决宗旨观念淡薄、作用发挥不好、社会形象不佳等问题。窗口服务单位突出服务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开展“我是服务明星”示范行动,着力解决党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民族地区突出听党话、跟党走,在抓好民生、发展、稳定“三件大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政治立场不坚定、法律意识淡薄、不守组织纪律、为民服务不周全等问题。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分别建立贫困村党支部、重大项目所在企业党支部等学习教育基层联系点,截至目前,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学习教育调研指导工作76次,充分发挥了带学促学作用。

    分类定标开展示范行动。省委充分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实际,广泛开展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党员示范活动,引导党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双报到”“双联”“结对认亲”等活动。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广泛开展“红色先锋”示范行动。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制度,开展岗位提能、技能比武、业务竞赛、诚信建设等活动。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带领贫困群众致富、争当发展先锋,带头推进平安创建、争当和谐先锋,带头促进民族团结、争当团结先锋,带头开展岗位建功、争当为民先锋行动,引导民族地区党员在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禁毒防艾、民族团结进步、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7月中旬,省委组织部拟对300个示范岗、200个示范团队、100个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同时,省委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广泛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崇尚先进、追求优秀的过程。

    分类施策确保取得实效。省委牢牢把握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学习教育任务落地落实、见到实效。一是分领域召开工作推进会。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从5月中旬开始,分别召开8个重点行业领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分类研究问题、精准施策推进。二是分板块开展集中督导。坚持“压力传导要彻底,工作标准要具体”原则,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明确了12个重点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评价标准。按照市县、省直机关、国有省属企业和高等学校、窗口服务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等4大板块组建督导组,分组制定学习教育督导标准和督导方案,采取随机抽查、调阅资料、蹲点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导推进。5月底,四个督导组分别就督导情况进行了一次通报。以后每个季度将开展一次督导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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