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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凝聚强大时代力量

发布日期:2024-04-23 11:39文章来源: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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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思想武器是自我革命的根本利器。有思想上的自我革命,才能有行动上的自我革命。《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从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和对象等内容,到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从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到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再到保障和监督。无疑,为进一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必将学习成果持续转化为实干担当的磅礴伟力,凝聚起强大时代力量。

“不知历史,何以明今,知兴衰方可图长治久安矣!”从1921年成立之初的50多人,到如今拥有九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百年来,一代代共产党人以党性作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根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就了百年大党的辉煌。这一本厚重的教科书,为我们展示了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人是干什么的、已经干了什么、还要干什么,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能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以史为鉴,继续葆有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肩负起新使命新任务新挑战和历史重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党的历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以史鉴今,开创未来,更加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更加自信地做到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不走错路,少些失误、不犯错误。以史为镜,精诚团结、共同奋斗汇聚起的磅礴伟力,能够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而更加信心满怀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当然,《条例》贯彻落实抓得好不好,不能只看学习材料厚不厚,更要看有没有提高科学决策、破解难题的能力,有没有提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的本领。既要“浓墨”学党史,更要“重彩”办实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环环压实责任,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贯彻到基层、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小事作为自己的大事,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作为工作重心,善谋利民之策,常思便民之举,多干惠民之事,用实事实办理念写下温暖的注脚。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是一面镜子,是清醒剂、营养剂。党史蕴含着极其深刻的历史启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继往开来、奋勇前进的坚实基础。端起历史的望远镜回顾过去、总结规律、展望未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守护好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守护我们的发展动力。

原载于红网2024年2月21日,作者:余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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