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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层党建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0-04-30 11:57文章来源: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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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精准脱贫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一起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同时将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我国形成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配合、交汇实施的特殊时期。在此期间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使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乡村振兴,群众是参与者、建设者更是受益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广大群众的参加和支持,更需要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其中。基层党员干部务必具有“三农”的基本修养。如果没有爱农情怀,那么就没有献身乡村振兴的思想源动力,就没有为农、护农、益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切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和群众接触最紧密的就是我们的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党员干部战斗与服务群众一线的最后一公里,他们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程度是通过对基层党组织的认识来实现的,所以,团结动员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关乎能否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脱贫攻坚要着眼长远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协同做好这两项工作,需建好基础设施,确保长久管用;做好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留人;搞好生态建设,打造美丽家园。虽然在近几年我们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上存在厌战情绪,甚至有的扶贫产业出现不可持续发展的苗头,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进程。亟待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重点。当前,是我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并存和交汇的特殊时期。首先,脱贫攻坚要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其次,“乡村振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须继续完善。在此期间我们必须精准施策、统筹兼顾,在服务载体、队伍建设、产业发展三个方面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延展。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我们必须强质量、严程序,坚持任人唯贤、优胜劣汰,努力培养农村基层干部的开放思维和国际视野。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监督机制,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切忌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名不副实、天马行空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故步自封,甚至脱离实际,在一个地方的发展长期处于“山河依旧”,失去乡村本该应有的特色。

  乡村振兴战略要得全面实施,务必强化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合作意识、参与意识;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强化政治功能,坚定“四个自信”,将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边缘化、虚化和缺乏凝聚力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对基层民主感受最直接、最敏感,所以,我们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从而加快建立依法依规治理体系,为基层自治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以党建、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因此,我们要广泛做好群众动员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群众反映的诉求和愿望,汲取群众智慧、吃透政策精神,以过硬的本领、令人信服的德才,引领广大人民群众一起把我们的村庄规划好、建设好,共同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尽心尽力,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载于光明网2020年4月3日,作者: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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