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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抚恤金办理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4-10-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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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市管干部抚恤金办理审批流程


    一、受理范围

    市委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去世的,核发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按规定与抚恤金一并申报。

    二、报送材料

    1.单位党委(党组)请示(原件1份)。

    2.本人工资档案或者离退休生活待遇卡(复印件1份)。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由供给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其中,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离退休市管干部报市委老干部局(安置保健科)。

    2. 干部一科对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的抚恤金请示审核后,拟制作抚恤金发放标准文件,呈报部领导审定。离退休市管干部的抚恤金请示经市委老干部局审核后,拟制作抚恤金发放标准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复核。

    3.市委组织部发文。

    四、办理时限

    每周集中送签一次,部领导审签后一个工作日内下发。

    承办科室:干部一科

    咨询电话:0816-253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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