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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工资调整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4-10-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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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市管干部工资调整审批流程


    一、受理范围

    1.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升降的市管干部;

    2.从企事业单位进入公务员(参公)单位任职的市管干部,从公务员(参公)单位、企业进入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市管干部;

    3.新单位或者新参加工作需要确定工资的市管干部;

    4.事业单位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申请改转工资序列事项(在职期间只能改转一次,退休后不再受理改转事宜);

    5.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符合享受劳模待遇条件,给予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奖励的市管干部;

    6.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按政策应高定工资级别档次,或调离艰苦边远地区后需降低工资级别档次的市管干部;

    7.新接收安置的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首次确定工资事项(不含专业技术军转干部);

    8.受处分(罚)需要调整工资的市管干部。

    二、报送材料

    1.单位党委(党组)调整工资的请示(正式文件1份,改转序列的需附本人签名申请);

    2.领导干部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工资档案(原件);

    4.任免(调动、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党内职务以党委批准任免文件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府、政协、法检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选举、任命或通过的文件为准);团职转业干部首次确定工资还需工资转移介绍信。

    注:市管干部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只需报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二份)附工资档案和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不需要报书面请示。

    三、办理流程

    1.单位(部门)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调整工资的请示;

    2.干部一科审核后制作调资文件,呈报部领导审定;

    3.下发调资文件。

    四、办理时限

    每周集中送签一次,部领导审签后一个工作日内下发。

    承办科室:干部一科

    咨询电话:0816-253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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